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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红塔区第八届道德模范暨“红塔区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2 18:03:59

根据省、市文明委相关精神,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开展第届道德模范暨红塔区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持续深化公民道德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全区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为助力玉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红塔区第届道德模范暨红塔区好人评选委员会,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评选委员会主任由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邀请相关单位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先进人物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委员,负责组织审核候选人参评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评选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负责评选命名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参选范围

(一)凡在红塔区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的工人、农民、干部、现役军人、公安干警、学生、城镇居民及外来经商创业人员,或在外地学习、生活、工作的红塔区籍公民,均可被推荐为“红塔区好人”。

(二)原则上不参加推荐评选的人员:

1.已经获得过往届道德模范和红塔区好人荣誉称号的人员;

2.不宜推荐以下人员:2020年以来受过纪检部门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2020年以来因生产经营行为受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责任追究的;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过责任追究的。

四、推荐方法

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活动期间,各级各类组织和市民群众均可向区文明办推荐红塔区好人候选人,推荐表可直接下载,或到区文明办领取。

第一阶段:集中推荐。420—515

第二阶段:开展评议。5月下旬,采取社会评议、评选委员会审核评议等方式组织开展评议。评选委员会将对各级各部门推荐的红塔区好人情况在红塔区新闻网进行展示,接受社会评议。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和群众代表,对经社会评议的被推荐人进行初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备选人中确定30名正式候选人,提出红塔区好人名单,同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提出10红塔区第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名单。并在红塔区相关媒体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第三阶段:综合评定。6月,公示结束后,结合群众反馈意见进行综合评定,报区文明委审核同意,确定红塔区好人名单红塔区第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名单。区文明办还将从道德模范和红塔区好人评选结果中择优向市文明办推荐道德模范和玉溪好人候选人。

第四阶段:命名宣传。年底前,开展对红塔区第届道德模范、红塔区好人命名宣传活动。命名届红塔区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各5名,红塔区好人”20名。开展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及巡讲展示活动,充分发挥道德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开展道德模范和红塔区好人评选活动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是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

(三)坚持标准,认真做好推荐报送工作。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村、社区、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团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选模范好人、全员学习模范好人,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红塔区好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集中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515日,将有关材料报区文明办。区文明办联系电话:6135407,电子邮箱:yxhtqwmb@163.com

材料要求:候选人需填写推荐表(附件3);撰写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免冠彩色数码照片电子版(照片要求:jpg或者jpeg格式彩照,高宽不低于1066*800像素,容量1.5MB以上)。上述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传至电子邮箱,有视频资料可一并上报。

 

附件:

                附件1:“红塔区好人”评选标准.docx


               附件2:“红塔区好人”候选人推荐表.doc


 

玉溪市红塔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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