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1 17:56:45
红塔区创建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玉溪市红塔区创建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玉红宣联发〔2023〕2号)要求,对以下拟表彰的50名红塔区创建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一)区直部门(17名)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团区委
(二)乡、街道(7名)
玉兴街道党工委、玉带街道办事处、凤凰街道党工委、大营街街道办事处、小石桥彝族乡人民政府、洛河彝族乡党委、凤凰市场管理所
(三)村、社区(25名)
黄草坝村、小石桥村、北苑社区、瑞新社区、珊瑚社区、棋阳社区、玉湖社区、文化社区、彩虹社区、兰苑社区、明珠社区、玉成社区、玉村社区、诸葛社区、高龙潭社区、葫田社区、教育社区、泷水塘社区、胜利社区、文秀社区、高仓社区、研和社区、春和社区、王棋社区、金州社区
(四)学校(1名)
玉溪第三小学
二、先进个人
(一)区直部门(49名)
1.区委办:胡艳芳、张宗英
2.区人大办:谢志明
3.区政府办:高永惠、姚云龙
4.区政协办:刘永智
5.区纪委监委:杨光波
6.区委组织部:谢家平
7.区委宣传部:袁昭红、罗松
8.区委政法委:龙雨
9.区委统战部:王樱
10.区委党校:郭丽华
11.区委编办:丁云燕、姚波
12.区教育体育局:谢赟、潘祉静
13.区城管局:严睿、钱云霄、卢晓惠、何青遥
14.区市场监管局:师芩梅、王兴盛
15.区政务服务局:杨艳娥
16.区卫健局:郑茗月
17.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杨剑虹、潘柏霖
18.区交警大队:速然
19.区住建局:艾云、毛海瑞、普文贵
20.区工信局:司马伍
21.区财政局:张雨桐
22.区人社局:马儒刚
23.区交运局:余晓芸
24.区商务局:乔海秀
25.区文旅局:刘园
26.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魏琼芬
27.区消防救援大队:李应明、毛军
28.区农业农村局:吴建芳
29.区司法局:张晓林
30.团区委:陈潇
31.区宣传事务服务中心:陈蓉
32.区网络应急服务中心:郑芸丽
33.区创文办:冯云翔、李弥、秦怡杉、谢东楠
(二)乡、街道及园区(19名)
1.小石桥乡:杨馨梅
2.洛河乡:冯丽娇
3.玉兴街道:段俊、何祥、矣莹
4.玉带街道:耿志坚、陈兵、李艾遥
5.凤凰街道:申伟、王煜、姜政宏
6.高仓街道:吴蟠
7.研和街道:何健维
8.大营街街道:刘学林、李晓芬
9.春和街道:王璐
10.北城街道:秦雯
11.李棋街道:刘芳汐
12.红塔产业园区:肖云霞
(三)村、社区(27名)
1.小石桥村:谢周菊、朱小康
2.把者岱村:普荣华
3.黄草坝村:杨淑媛
4.北苑社区:田芳
5.广文社区:向锦琳
6.荷花社区:郑安
7.棋阳社区:石亚楠
8.右所社区:王树芬
9.玉湖社区:李建
10.兰苑社区:金宣余
11.玉村社区:李雪梅
12.玉龙社区:赵华、李艳
13.郑井社区:宋剑峰
14.中卫社区:冯志坚
15.广场社区:李丽
16.葫芦社区:万凯华
17.葫田社区:刘继承
18.教育社区:桂保云
19.泷水塘社区:王舒丽
20.瓦窑社区:林翠丽
21.高仓社区:孙培红
22.研和社区:姚向荣
23.刘总旗社区:李秀凤
24.后所社区:李霞
25.康井社区:代玲玲
(四)学校(2名)
1.玉溪第八中学:郭龙
2.玉溪第一小学:李志华
(五)医院(1名)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何珏方
(六)企业(2名)
1.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张骏
2.玉溪平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张永全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口头、书信、电话等形式向红塔区创建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红塔区委宣传部)反映。反映人所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便联系。
红塔区创建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根据反映情况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877-6135413。
红塔区创建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