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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 红塔区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4-09-06 20:04:00

今年以来,红塔区积极探索清廉村居建设新路径,按照制度引廉、监督护廉、公开促廉、文化润廉的工作思路,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村集体“三资”监管,抓实基层监督队伍建设,完善监督体制机制,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夯实清廉村居建设根基,不断推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强化制度建设 增强清廉村居“廉动力”

制定《红塔区“百行千村万岗”清廉单元创建实施方案》,细化清廉村居建设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完善“各级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体系。

修订完善《红塔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理顺“三资”中心业务指导、乡(街道)纪(工)委监督、村(社区)审核三个关系。《红塔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体“三资”监督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社区监委会21项工作要点和8项监督内容。实行“三级监督工作报告”机制,形成“社区监委会—乡(街道)纪(工)委—区纪委常委”三级贯通联动的监督报告体系。

聚焦小微权力 净化清廉村居“微生态”

制定基层监督任务、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村组干部小微权力“三张清单”,将35项权力清单予以公开,把清单内常用的村级事务办理步骤制成流程图,村民对照清单和流程图,对村干部是否规范用权进行监督。

突出“智慧监督”赋能,加大群众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信息平台的注册、使用的宣传培训力度,引导群众通过平台对“微官”“微权”“微腐败”等开展线上监督。对群众的线上举报,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全程监督办理过程,督促快办快结,办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开反馈。

强化“三资”监管 筑牢清廉村居“关键点”

作为云南省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的试点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整合各方监督力量,根据不同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采取“纪检监察+巡察”联动监督,打造“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乡(街道)纪(工)委+居务监督委员会”垂直监督链条,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室+组+地+N”监督体系,将“三资”监管与纪委日常监督、巡察监督、行业部门专项监督结合,采取“社区蹲点”“点题例会”“以乡带村”等方式,提升监督“准头”。

今年以来,共摸排出农村集体经济不规范合同883份、整改617份,完成洛河乡、玉兴街道等8个乡(街道)农村集体资金专户突击查库工作,核查资金10.59亿元,追回违规外借资金1.64亿元,收回集体土地租金2200余万元,发现并推动“三资”领域问题整改10个。

厚植廉洁文化 注入清廉村居“廉活力”

深挖本地优秀文化资源,将清廉元素融入到村居清廉文化建设中,从各村(社区)的历史文化、名人乡贤、村情村史中深入挖掘、整合清廉文化资源,突出地方特点、原汁原味,以“馆+园+长廊+基地”,打造“一村一品”的特色清廉文化品牌。

结合“美丽乡村”“绿美乡村”等项目,建设一批饱含清廉元素的墙廊、庭院、广场等文化景观,通过新春走基层、文明讲堂进社区、送教下乡进村、“守望幸福”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示范点创建等系列活动,让清廉文化更“接地气”“有人气”。(来源:玉溪日报  通讯员 徐莹)